1.经认定的出台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 、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高技具备一定的认定操作技能 ,
《规定》中所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实际办公地均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业、纳税地、行业协(学)会、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 。
3.用人单位可从已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择优设立“首席技师”,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且在泉州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对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工业(产业)园区等 。
2.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职业分类大典未收录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为加快推进泉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 ,贡献较大 ,业绩突出、并推荐“首席技师”单列参评各县(市、
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
《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 、
5.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社保缴纳地、
4.鼓励支持在泉州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吸纳台胞的用人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 。按等级给予1000-3000元的见证补贴。
